区域治理(Regional Governance)完全是一个“舶来”概念,它广泛流行于欧美学界,台湾地区学者较早与之接轨,但他们一般惯用跨界(域) 治理(Trans-border Governance) 、都市及区域治理(Urban and Regional Governance) 等
概念。实际上,区域治理就是治理理念或理论在区域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具体运用。
区域治理具有三个基本特点: 一是多元主体形成的组织间网络或网络化治理;二是强调发挥非政府组织与公民参与的重要性;三是注重多元弹性的“协调”方式来解决区域问题。由此可见,区域治理并非是无条件的,它必须有深厚的公民社会和公民参与传统、发达的非政府组织体系,以及公私合作与协商治理的文化。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尽管前些年国内有些学者借用区域治理或区域管治概念来讨论我国的区域
话题,但我们的基本看法是: 由于政府仍然是我国区域公共事务治理的
主导者,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参与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因此,对于区域治理概念的使用我们一直持审慎的态度。